惠企政策/申请中药饮片检验检测扶持办事指南/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樟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中药饮片企业检验检测扶持办法的通知》(樟府办发〔2020〕87号)
二、发文层级
樟树市
三、政策类别
资金奖补政策
四、政策标准
1.补贴范围:以设备购买发票时间为准,对企业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中药饮片检验检测设备给予资金补贴;
2.补贴标准:按照设备购买发票不含税金额计算,对企业购买中药饮片检验检测设备金额5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以下(不含)的部分,按10%的比例给予补贴;1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以下(不含)的部分,按15%的比例给予补贴,对超出500万元的部分,按20%的比例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五、政策有效期限
2020/01/01--2022/12/31(先试行三年)
六、申请条件
全市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和具备中药饮片前处理及提取功能的中药制剂企业,以及上述企业的检验检测受托企业。
七、申报有效期限
每年1月至2月底前
八、申请材料
1.樟树市中药饮片检验检测设备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1)、中药饮片检验检测设备投入明细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监部门核发的受托检测资质备案文件;
3.中药饮片检验检测设备采购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凭证;
4.每台设备的全景照片。
九、办理流程
1.申报:每年2月底前向市中药饮片行业协会提出中药饮片检验检测设备补贴申请,市中药饮片行业协会对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确定参加集中评审企业名单;
2.评审:由市工信局协调省工信厅在省级专家库中随机邀请中药饮片行业专家成立评审组(评审组由五位专家组成,须包含一位财务专家),对名单内企业申请补贴的检验检测设备进行集中评审,并出具书面评审意见;
3.兑现:由市中医药管理局召集工业园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药监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市管局、市中药饮片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对通过专家集中评审的企业进行联合会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通过集中评审的企业补贴资金进行测算,提出补贴意见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市财政局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兑现补贴资金。
十、申报方式
线下——市中药饮片协会(地址:药都路3号;受理时间:每年1月至2月底前的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十一、办理时限
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即时拨付。
十二、责任部门、责任科室、联系电话
市工信局科技股;0795-7333606
市中医药管理局企业服务股;0795-7333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