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申请医药流通产业扶持办事指南/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樟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樟树市医药流通产业扶持方案的通知》(樟府办发〔2019〕3号)
二、发文层级
樟树市
三、政策类别
资金奖补政策
四、政策标准
以企业2016年完成的地方实得财力为基数,基数内按地方实得财力40%扶持,企业当年完成地方实得财力超基数部分按以下分档予以扶持:200万元以内扶持50%,200万(含)-500万元扶持60%,500万元(含)-3000万元扶持70%,3000万元以上扶持80%,分段计算。
五、政策有效期限
遇政策调整前有效
六、申请条件
申请扶持政策企业应为医药流通企业
七、申报有效期限
每年1月1日-1月31日。
八、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明(药品经营许可证等);
3.企业年度纳税表。
九、办理流程
1.申报:企业准备相关资料并向中医药管理局提出申请;
2.初核:中医药管理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申报企业资格进行审核,确定享受扶持政策企业名单,税务局提供上述企业年度纳税情况。由中医药管理局将符合奖励条件企业及其纳税情况提请政府研究审定;
3.审核:财政局根据政府签发审批件、扶持政策标准测算企业兑现资金规模,测算后提请市政府审核;
4.兑现:市政府审核通过后,由财政局负责兑现惠企政策。
十、申报方式
线下——中医药管理局企业服务股(地址:药都路3号;受理时间:每年元月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十一、办理时限
每年度3月底前
十二、责任部门、责任科室、联系电话
中医药管理局企业服务股;0795-7333685
樟树市财政局预算科;0795-736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