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申报江西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办事指南/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赣工信科技字〔2020〕399号)
2.《樟树市开放创新强攻工业冲刺千亿园区五年行动方案》(樟办发〔2021〕44号)
二、发文层级
省级、樟树市
三、政策类别
荣誉资质认定
四、政策标准
由樟树市财政给予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五、政策有效期限
长期
六、申请条件
1.江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2年以上,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其中建筑业企业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高技术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2.企业在全省同行业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3.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4.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基础条件和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1)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2)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规模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企业专职研究与实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其中建筑业企业一级注册职业资格人员数不少于30人;(3)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5.企业已组建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一个完整年度以上。所在地已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须具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6.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企业不得存在下列情况:(1)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2)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七、申报有效期限
省工信厅一年一通知,按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八、申请材料
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评价表、相关佐证材料
九、办理流程
1.申报:企业准备相关资料并提出申请;
2.初核:市工信局进行初步审核,择优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
3.审核:省工信厅组织企业集中答辩,邀请专家组现场审核,研究确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并通过网上公示;
4.批复:通过公示后,省工信厅下达批复文件,并颁发荣誉奖牌。
5.工信局按照政府工作安排兑现企业奖励资金。
十、申报方式
线上--http://www.jxciit.gov.cn(省工信厅网站/网上服务/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系统)。
十一、办理时限
按照省工信厅、宜春工信局通知要求办理
十二、责任部门、责任科室、联系电话
樟树市工信局科技股;0795-7333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