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申报加速智能化应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办事指南/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樟树市加速智能化应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樟办发〔2021〕43号)
二、发文层级
樟树市
三、政策类别
资金奖补政策
四、政策标准
对企业2021年1月1日以后的智能化直接投入进行奖补,主要包括智能化生产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和信息化软件投入,具体如下:
(一)机器换人。经认定,对企业机器换人项目智能化直接投入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实际购买价格的10%给予补助;对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实际购买价格的15%给予补助;对超出500万元的部分,按实际购买价格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二)自动化生产线。经认定,对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化直接投入5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对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实际投资额的2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三)数字化车间。经认定,对数字化车间智能化直接投入1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实际投资额的25%给予补助;对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每个数字化车间补助不超过400万元。
(四)智能工厂。经认定,对智能工厂智能化直接投入按实际投资额的35%给予补助。每个智能工厂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
(五)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邀请有成熟经验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以搭建企业数据中台和产业协同平台等服务平台为主要目的,帮助行业龙头企业或行业协会进行顶层设计。同时,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产业服务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五、政策有效期限
2022/01/01--2024/12/31
六、申请条件
(一)机器换人
1.通过应用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先进检测与测试设备等高端智能制造装备及制造执行系统(MES)、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等先进管理系统,大幅减少生产用工,企业生产效率及良品率得到显著提升。
2.智能制造装备、管理系统总投资不低于100万元。
(二)自动化生产线
1.生产线智能化直接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2.装备设备。使用成套自动化设备(装备、装置)替代传统设备或人工作业组合,设备(装备、装置)应具有自动识别、检测、传感等功能,能够实现物料上下料、生产、检测、传送和储存等工序的自动化。
3.管理系统。生产采用单独的控制系统,实现关键工序设备自动控制,各装备之间能够实现连续运转。
4.信息传递。采用先进的工业通讯方式,在生产线内实现生产数据的采集、监控和传递。
5.效益情况。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降低劳动强度,提高产线自动化率与生产效率,降低生产制造成本和不良品率,安全生产得到有效保障。
(三)数字化车间
1.企业智能化发展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车间智能化直接投入不低于600万元。
2.装备设备。在采用自动化生产线的相关设备基础上,应用智能数控设备、传感识别技术等先进装备和工业控制系统,实现规划、生产、运营全流程数字化管理,相关数据进入企业核心数据库。
3.管理系统。建立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实现计划、排产、生产、物流、设备、质控等全过程闭环管理,并与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等集成。
4.信息传递。建立车间级的工业通信网络,部署工业级终端,实现系统、装备以及人员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和有效集成。
5.效益情况。实现实时监控、产品数字化及物料跟踪、在线自动检测、设备故障自动预警、自动化仓储及配送等。产品质量稳定性得到提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制造成本、产品不良品率,安全生产得到有效保障。
(四)智能工厂
1.企业设备智能化、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和质量管理等方面具有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
2.关键生产装备数控化率60%以上,智能化直接投入不低于1200万元。
3.数字化车间不少于2个。
4.效益情况。实现灵活和柔性的工厂生产组织,使工厂生产模式向规模化定制生产转变,满足用户定制需求。全面提升工艺流程改进、资源配置优化、在线设备故障预警与处理、生产管理精细化等水平。
(五)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以省工信厅通知为准
七、申报有效期限
2022/01/01--2024/12/31
八、申请材料
采取先备案登记后评审验收的方式,企业根据自愿原则申报机器换人、自动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并于当年一季度向市工信局提出备案登记申请。在项目竣工投产后,再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项目申报资料(附件1、2、3)。
附件1:樟树市智能化应用项目申报书
附件2:智能化设备、控制系统、软件等购置明细表
附件3:真实性承诺书
九、办理流程
1.企业申报。采取先备案登记后评审验收的方式,企业根据自愿原则申报机器换人、自动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并于当年一季度向市工信局提出备案登记申请。在项目竣工投产后,再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项目申报资料(附件1、2、3)。
2.部门联审。市工信局负责受理机器换人、自动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及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备案登记和验收申请工作,接到企业申请后,市工信局负责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会同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择优确定集中验收项目名单。
3.专家评审。市工信局在省级专家库中随机邀请省级行业专家及财务专家成立评审组,对通过部门联审的项目进行集中评审验收,对机器换人、自动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和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设备(软件)技术先进性、智能化水平及效益情况进行现场认定及评审,并出具书面意见。
4.网上公示。根据评审结果等材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市工信局会同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提出资金安排初步意见,经向相关行业协会征求企业信用情况后,对符合条件企业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并呈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按相关规定和金额拨付奖补资金。
十、申报方式
线下--市工信局科技股(地址:市政府一楼131办公室;受理时间:工作日08:00-12:00,14:30-17:30。)
十一、办理时限
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即时拨付。
十二、责任部门、责任科室、联系电话
樟树市工信局科技股;0795-7333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