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财政扶持全市工业企业入规工作办事指南/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樟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全市工业企业入规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樟府办发〔2019〕48号)
二、发文层级
樟树市
三、政策类别
资金奖补政策
四、政策标准
1.给予资金奖励。在享受上级相关奖励的基础上,对新增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畴的,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企业5万元/户,用于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设备的购置完善和加快发展升级。同时,加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员补贴力度,市财政局根据实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按照 100 元/户·月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根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实际数量逐年列入财政预算。
2.实行挂点帮扶。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安排一名市四套班子领导和一个部门单位挂点,从品牌创建、科技创新、跑项争资、政策扶持等方面进行帮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优先享受政策扶持。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落实财税奖励政策、解决用地指标、保障企业用电用水、打造企业品牌和向上争资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五、政策有效期限
长期
六、申请条件
扶持企业范围:规下工业企业。
七、申报有效期限
长期
八、申请材料
1.新建投产工业企业申报书(限新建投产企业填报);
2.法人单位基本情况(MLK101-1 表);
3.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发改委(或工信局)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中带批复(或备案)“文号”页面的复印件(限新建投产企业填报);
5.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复印件;
6.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1)复印件(在税务网上输出复印);
7.企业厂区大门照片(必须有企业名称)和生产照片两张。
九、办理流程
1.符合入规要求的企业提供申报材料,交至统计局工业科;
2.工信局根据统计局提供全部新入规企业名单向市政府提请研究;
3.财政局根据政府签发审批件、扶持政策标准测算兑现企业资金规模,测算后提请市政府审核;
4.市政府审核通过后,由财政局负责兑现惠企政策。
十、申报方式
线下受理材料--市统计局工业股(地址:市政府624办公室;受理时间:工作日08:00-12:00,14:30-17:30。)
线下奖励兑现--市工信局经济运行股(地址:市政府129办公室;受理时间:工作日08:00-12:00。14:30-17:30。)
十一、办理时限
每年度3月底前兑现前一年的奖励
十二、责任部门、责任科室、联系电话
樟树市工信局经济运行股;0795-7311282
樟树市统计局工业股;0795-7333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