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申请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基地奖励 办事指南/办事指南
一、政策名称及文号
《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21〕8号)
二、发文层级
宜春市
三、政策类别
荣誉资质认定政策
四、政策标准
对创建国家级和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基地的企业,分别由受益财政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
五、政策有效期限
2021/04/07--
六、申请条件
企业获得国家级或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基地
七、申报有效期限
2021/04/07--
八、申请材料
1.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基地奖励的书面申请报告
2.创建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基地证明
九、办理流程
1.申报:企业准备相关资料并提出申请;
2.审核:住建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向政府提出申请,政府领导签转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
3.兑现:政府批复后,由财政局负责兑现政策。
十、申报方式
线下--市住建局建管股(地址: 樟树市杏佛路67号;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十一、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十二、责任部门、责任科室、联系电话
市住建局建管股;0795-7362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