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申报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办事指南/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二、发文层级
国家
三、政策类别
税收优惠政策
四、政策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五、政策有限期
2021/04/01--
六、申请条件
免申即享(小规模纳税人)
七、申报有效期限
2021/04/01--
八、申请材料
免申即享。
九、办理流程
免申即享
十、申报方式
免申即享
十一、办理期限
无要求
十二、责任部门、责任科室、联系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樟树市税务局税政股;0795-737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