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申请樟树市本级2021年度普惠性稳岗返还 办事指南/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18号)
二、发文层级
省级
三、政策类别
稳岗就业政策
四、政策标准
参保单位2020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裁员率不超过6%,参保人数不超过30人的中小微企业裁员率要求放宽至不超过20%。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为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为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参照实施。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五、政策有效期限
2021/1/1—2021/12/31
六、申请条件
参保单位2020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裁员率不超过6%,参保人数不超过30人的中小微企业裁员率要求放宽至不超过20%。
七、申报有效期限
2021/1/1—2021/12/31
八、申请材料
填报《樟树市2021年度普惠性稳岗返还参保单位回执单》
九、办理流程
1.申报:企业填报《樟树市2021年度普惠性稳岗返还参保单位回执单》并提出申请;
2.初核:申报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核;
3.公示:通过初步审核的企业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4.兑现:公示无异议后兑现惠企政策。
十、申报方式
线下--樟树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地址:商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就业局窗口;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十一、办理时限
1.初步审核:5个工作日;
2.公示:7个工作日;
3.兑现:5个工作日。
十二、责任部门、责任科室、联系电话
樟树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0795-7362902
樟树市本级2021年度普惠性稳岗返还告知书
樟树市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赣人社字[2021]18号)、(赣人社字[2017]399号)文件精神,经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江西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对参保单位的失业保险参保缴费等各项信息比对、核实后,认定贵单位符合2021年度新一轮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请在收到《告知书》之后,通过附件《回执单》提交反馈贵单位的银行开户信息,我局将依托业务经办系统,直接将稳岗返还资金拨付至参保单位账户中。
裁员率及返还比例:参保单位2020年度的裁员率不超过6%,参保人数不超过30人的中小微企业裁员率要求放宽至不超过20%。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为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为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参照实施。
资金用途: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附件:樟树市2021年度普惠性稳岗返还参保单位回执单
联系电话:0795-7362902 办公地址:商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就业局窗口
樟树市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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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2021年度普惠性稳岗返还参保单位回执单
樟树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我单位已收到贵局2021年度普惠性稳岗返还告知书,并承诺按规定使用稳岗返还资金,如有违规行为自愿接受退款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现提出2021年度普惠性稳岗返还资金的拨款申请,同时提供本单位银行开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开户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