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申请国道“G533”中药材产业示范带奖补 办事指南/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樟树市实施“中国药都”振兴工程建设中药材产业示范带实施方案》(樟办发〔2019〕34号)
二、发文层级
樟树市
三、政策类别
资金奖补政策
四、政策标准
对国道G533樟树段的近线山地经过组团规划,新建相对集中连片的万亩以上标准化枳壳种植基地,凡通过市级验收合格的,由市财政补助3000元/亩;对沿线周边乡镇的远线山地经过统一规划,新建集中连片的5000亩-10000亩(不含10000亩)标准化枳壳种植基地,凡通过市级验收合格的,由市财政补助2000元/亩。具体补助方式:
1.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按市级联合审定的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基地整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并通过市级验收合格的,按应补标准的30%拨付补助。
2.科技设施建设补助。按市级联合审定的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基地枳壳种植及水肥一体、高科技防虫、追溯系统等科技设施建设完成并通过市级验收合格的,按应补标准的30%拨付补助。
3.生产经营管理补助。按市级联合审定的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基地枳壳苗木长势良好、成活率达85%以上,且定期定植修剪、清除杂草、使用水肥一体、开展病虫害防治等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并通过市级验收合格的,按应补标准的40%拨付补助。
五、政策有效期限
2019/12/20-2021/12/31
六、申请条件
1.规范化建设。每个基地要提出具体的建设实施方案并报市级联合审定,做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完备,以及水肥一体、高科技防虫、追溯系统等科技设施齐全。
2.规模化种植。每个基地整地要进行深沟撩壕改土、挖好定植穴、施足底肥,并按照200亩左右划分出小基地,四周栽植一至两排其他树种进行生物隔离,有效预防黄龙病。
3.标准化生产。每个基地要形成生产操作规程,从种苗选择、定植修剪、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到采收、炮制、储存等各个环节上进行标准化生产,保障药材质量。
4.产业化经营。大力推行“企业+合作社+农户”及“541”利润分配为主的发展模式建设标准化枳壳种植基地,即农户以土地入股,企业主导经营,合作社发挥纽带作用,利润按农户以土地入股分红50%、企业分红40%、合作社分红10%,建立起中药材种植企业与农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行产销对接、合理种植,助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同时,支持招引大企业进行土地集中流转等发展模式建设标准化枳壳种植基地。
七、申报有效期限
2019/12/20-2021/12/31
八、申请材料
土地流转手续、每个基地具体的建设实施方案
九、办理流程
1.根据已申报通过的具体实施方案向樟树市农业农村局中药材种植办公室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2.由市级组织专家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按照政策规定的补助标准进行奖补
十、申报方式
线下--中药材种植办公室(地址:樟树市农业农村局二楼经作站;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十一、办理时限
40个工作日
十二、责任部门、责任科室、联系电话
樟树市农业农村局中药材种植办公室;贾小林0795-7333561
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樟树市农业农村局中药材种植办公室:
XXX国道"G533"中药材产业示范带项目,到XX年X月项目已按实施方案要求全部建设完成,并做好了项目验收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已具备项目验收条件,现申请进行项目验收。
X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