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申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办事指南/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1.《中共樟树市委办公室 樟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创新驱动人才支撑战略促进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樟办发(2016)30号)
2.《中共樟树市委 樟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樟树市招才引智“新五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樟发〔2018〕23号)
二、发文层级
樟树市
三、政策类别
荣誉资质认定政策
四、政策标准
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重新认
定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政策有效期限
长期
六、申请条件
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七、申报有效期限
长期
八、申请材料
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收款收据(加盖公章)。
九、办理流程
1.省高企认定办下发高企申请认定通知;
2.科技局组织推荐企业申报;
3.省高企认定办评审后发布公示名单,下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由科技局向政府申请财政奖励,统一拨付给获证企业。
十、申报方式
线下--科技局工业股(地址:市政府6楼610办公室;受理时间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十一、办理时限
每年集中一次汇总兑现
十二、责任部门、责任科室、联系电话
科技局工业股;0795-7162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