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申请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奖励资金办事指南/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中共樟树市委办公室 樟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创新驱动人才支撑战略促进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樟办发(2016)30号)
二、发文层级
樟树市
三、政策类别
荣誉资质认定政策
四、政策标准
新认定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
五、政策有效期限
长期
六、申请条件
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
七、申报有效期限
长期
八、申请材料
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收款收据(加盖公章)
九、办理流程
1.企业在科技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评价;
2.符合条件的企业,由省科技厅公布企业入库编号;
3.企业获得入库编号后,将申请材料交至科技局工业股;
4.科技局向市政府申请财政奖励资金后,统一拨付给企业。
十、申报方式
线上--科技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html/;
线下--科技局工业股(地址:市政府6楼610办公室;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十一、办理时限
每年集中一次汇总兑现
十二、责任部门、责任科室、联系电话
科技局工业股;0795-7162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