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自然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进场交易登记制度/办事指南
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项目进场交易登记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进场登记,简化办事程序,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进入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进行交易的项目,交易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委托代理人必须在发布交易公告前办理进场登记手续。交易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委托代理人,可通过电话或现场确认等形式预定交易场地,预定后未在2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办理进场交易登记手续,视为自动取消预定。
2.办理进场登记所需提交资料。
(1)工程建设项目
1.1《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进场交易申请表》(纸质盖章版1份)。
1.2招标人(自行)招标备案表等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资料(招投标监管机构取消备案或实行事后备案的可不提交)(纸质盖章版1份)。
1.3招标公告(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各1份)。
1.4招标情况告知书(纸质盖章版1份)
(2)政府采购项目
2.1《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进场交易申请表》(纸质盖章版1份)。
2.2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资料(仅用于超过公开招标限额,不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项目)。
2.3采购公告(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各1份)。
2.4采购文件(业主单位或委托代理公司盖章版1份)
(3)产权交易项目
3.1《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进场交易申请表》(纸质盖章版1份)。
3.2产权主管部门同意招拍挂的批复材料(复印件1份)。
3.3拍卖公告(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各1份)。
(4)其他类交易项目
4.1《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进场交易申请表》(纸质盖章版1份)。
4.2业主单位承诺规范交易函(业主单位纸质盖章版1份)。
4.3招标公告(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各1份)。
3.其他有关事项。
(1)通过网上中介超市选取的项目,预定场地前需先提交樟树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机构确认书(盖章版复印件1份)。
(2)交易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委托代理人变更交易时间,或交易不成功,再次进行交易,需重新提交进场资料。
(3)交易项目结束后,在中标公示(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各1份)挂网前,将电子版中标公示,发送至交易中心邮箱。
(4)以上办理进场登记所需资料发送至交易中心邮箱:zsztb038@163.com。
(5)《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进场交易申请表》可在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里的公共资源配置中“交易资讯”(http://www.zhangshu.gov.cn/)下载。
附件: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进场交易申请表
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进场交易申请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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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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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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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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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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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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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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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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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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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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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机构确认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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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公证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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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一) |
交易类别(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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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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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资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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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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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交易 |
摆放样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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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所属地 |
江西省综合评审专家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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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专业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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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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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结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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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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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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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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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项目业主) |
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